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采购需求公示

毕节市发布时间:2025-04-2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 概况: 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30F 项目名称: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预算金额(元):1402905 最高限价(如有)(元):1402905;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项目保修期结束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290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书面承诺,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依法免征、免缴、缓缴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定代表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⑦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7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工程项目代理建设

项目编号: GZDSX-2025-M013

采购预算: 1402905

最高限价: 1402905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2025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联系人: 黄昊

联系电话: 0857-8224556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 贵州鼎盛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聪、秦宇、潘国春

联系方式: 13639050736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