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毕节市发布时间:2024-07-0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需求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P52050020240006JE 项目名称: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7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3年,按年支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任意1个月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为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9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JY-2024-0703

采购预算: 770000

最高限价: 770000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2024年07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毕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628588678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 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方式: 18786483113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