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毕节市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需求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
  • 概况: 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P5205232025000BSI 项目名称: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如有):1719334; 采购需求: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1933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由基本开户行2025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0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扩建校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JXZ-2025-0918

采购预算: 1719334

最高限价: 1719334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2025年10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金沙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金沙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 陈伟

联系电话: 15902599779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 贵州锦信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磊

联系方式: 13123672299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