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世昌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松桃世昌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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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松桃世昌广场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E52062820240006W1001001已于 2024年12月12日 09时30分 在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松桃易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92.36 |
| 投标报价: 勘察:219200.00元 设计:1090000.00元 施工:本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13)、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和《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以最终评审价计费下浮 1%。 |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杨通能 勘察负责人:白文胜 设计负责人:余明军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252202020223451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唯嘉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88.59 |
| 投标报价: 勘察:219900.00元 设计:1100000.00 元 施工:本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13)、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和《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以最终评审价计费下浮 0.6%。 |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龙华富 勘察负责人:朱爱军 设计负责人:黄均兆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2522010201018376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娄山建工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87.82 |
| 投标报价: 勘察:219800.00元 设计:1100000.00元 施工:本项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2013)、2016 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和《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等五部计价定额及现行相关配套文件、以最终评审价计费下浮 0%。 |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田海林 勘察负责人:周键炜 设计负责人:宋桂林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2522011201218010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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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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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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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76564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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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博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0856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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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塘河、联系电话:0856-4197925)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