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丹寨县发布时间:2025-04-24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丹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丹寨县
  • 规模: 本项目利用丹寨县乡镇公共建筑屋顶以及自来水厂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共67个点位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筑屋顶和附属场地总面积约19.8万m²,总装机规模为33.77MWp,首年发电量约3206.11万kw·h,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共分6个标段建设,各标段详情如下:一标段5.96MWp,共涉及龙泉镇政府、龙泉镇卫生院、新寨自来水厂、莫家井活禽市场、丹寨县第三中学、丹寨县人民医院、丹寨县民族中医院、丹寨县金钟大道北侧高峰楼廉租房、丹寨县龙泉镇国土路中段二小廉租房、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龙泉一期廉租住房、丹寨县龙泉镇莫家井一期、丹寨县龙泉镇兴泉路延伸段西侧县城新区廉租住房二期二标段、丹寨县龙泉镇场口街岩峡井廉租房、丹寨县税务局办公楼以及丹寨县示范幼儿园等15个站点,屋顶和附属场地面积共计34910.68m²;二标段5.90MWp,共涉及丹寨县龙泉镇泉山村大石头脚泉山点-廉租房、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丹阳路二中学生食堂及宿舍、丹寨县融媒体中心体育馆办公楼、丹寨县汽车站、丹寨县城关一小、丹寨县妇幼保健院、丹寨县第二幼儿园、丹寨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贵州省丹寨民族高级中学、丹寨县行政中心办公楼、丹寨县县委老干部局以及丹寨县人社局办公楼等12个点位,屋顶和场地面积共计33772.31m²;三标段5.90MWp共涉及丹寨县第二中学、食品园(贵州朗佑堂制药有限公司)、丹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条厂(金泉街道办事处)、丹寨县疾控中心以及丹寨县金钟第一小学等6个站点,屋顶和附属场地面积共计33063.0m²;四标段4.99MWp共涉及开发区公共实训基地、丹寨县金钟移民安置点小区以及丹寨县公安局办公楼等3个站点,屋顶及附属场地面积共计28537.62m²;五标段5.01MWp共涉及粮仓(丹寨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丹寨县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二期、丹寨县工业园公共租赁住房一期、金泉街道卫生院、排正坡自来水厂以及金泉街道社区等6个站点,屋顶及附属场地面积共计31486.33m²;六标段6.00MWp共涉及扬武镇小学、扬武镇政府、扬武镇卫生院、扬武镇中学、扬武养老院、扬武幼儿园、扬武自来水厂、兴仁镇小学、兴仁镇中学、兴仁敬老院、兴仁镇政府、兴仁镇政府卫生院、兴仁自来水厂、中营自来水厂、排调镇小学、排调镇政府、排调镇政府卫生院、排调自来水厂、雅灰乡小学、雅灰乡政府、雅灰乡政府卫生院、(
  • 范围: 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52263620250001JB001001丹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监理) 已于 2025年04月24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评审得分: 91.47分
投标报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实际工程价的1.10%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王传波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5200519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电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评审得分: 79.21分
投标报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实际工程价的0.95%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李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50007885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评审得分: 70.71分
投标报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实际工程价的1.10%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李凡红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52006183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4月25日 2025年04月27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贵州丹寨丹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84858102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中泰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798341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丹寨县 18785568612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