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龙县发布时间:2025-06-1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安龙县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EPC总承包
  • 规模: 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 57133.38㎡(合约86亩),建筑占地面积29008.00㎡,总建筑面积30052.00㎡,总计容面积58138.00
  • 范围: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从设计(施工图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项目详情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民晟木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安龙县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EPC总承包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6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820250001Y9001001

标段(包)名称:安龙县林木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民晟木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6-1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磊辰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87.38 报价: (1)施工图设计部分报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标准,下浮45%。(2)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等计费后,下浮3% 。(3)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报价为: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0%。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负责人: 杨善敏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7201808039
工 期(天): 33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册亨县纳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9.56 报价: (1)施工图设计部分报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标准,下浮45%。(2)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等计费后,下浮3% 。(3)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报价为: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0%。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负责人: 游炜炜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23202433459
工 期(天): 33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地天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77.47 报价: (1)施工图设计部分报价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作为取费标准,下浮45%。(2)施工部分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等计费后,下浮3% 。(3)设备购置及安装部分报价为:在结算审计价的基础上下浮0%。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负责人: 康胜利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豫1412006200802965
工 期(天): 33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公 示 期: 2025-06-17至2025-06-1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5216145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