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鱼剑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遵义市播州区鱼剑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坪镇
- 规模: 一、取水工程1.取水站:一体化泵站1项,取水计量监测系统1项,监控和控制系统1项,处理系统1项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坪镇 2.2建设规模:一、取水工程1.取水站:一体化泵站1项,取水计量监测系统1项,监控和控制系统1项,处理系统1项 ; 勘察: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设计:含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书、提供相应的设计技术交底等后期服务;施工: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土建、安装、配套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等)、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遵义胜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的 遵义市播州区鱼剑河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52030420250000BU001001) 已于 2025-03-11 09:0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泰基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 : 施工报价:下浮2%;勘察设计报价:1300000.00元
质量: 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地质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张宗林
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1522020202200641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6.37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立业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 : 施工报价:下浮1.5%;勘察设计报价:1330000.00元
质量: 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地质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谭佳东
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贵252201420151846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3.77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皓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投标报价 : 施工报价:下浮1.5%;勘察设计报价:1240000.00元
质量: 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地质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3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张广龙
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贵252201720190130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66.1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3-12 至 2025-03-17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贵州遵义胜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17385247335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志远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8785113241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遵义市播州区水务局 (地址 : 遵义市播州区 、联系电话 : 0851-2722223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