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石柱擎天”美丽乡村(三期)项目(设计 +施工)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柱县发布时间:2025-05-0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天柱县石柱擎天美丽乡村三期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天柱县凤城街道石坪村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6.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坪工程(场地平整、挖石、堡坎砌筑、给排水、道路)、水吧咖啡区、休闲景观平台、公共卫生间、景观草坪、树屋组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软装工程、设备购置、布草工程、红线内市政管网工程、项目配套景观绿化、配套景观用房、配套设施(路灯、垃圾桶、座椅等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天柱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522627202500013Q001001天柱县“石柱擎天”美丽乡村(三期)项目(设计 +施工)EPC 总承包 已于 2025年04月29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大营造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评审得分: 92.16分
投标报价: 5501470元
投标工期: 245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贺永生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川2512013201484631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报价说明:工程总承包价合计:5501470.00元;其中设计部份报价:174430.00;施工部分报价:532704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悦盛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83.56分
投标报价: 5677040元
投标工期: 245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杨云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0959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报价说明:(1)工程设计部分报价为:180000.00元;(2)工程施工部份报价为:5497040.00元;计量及计价指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6 年)、《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众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81.3分
投标报价: 5677040元
投标工期: 245天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李宏亮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205038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报价说明:(1)工程设计部分报价为:180000.00元;(2)工程施工部份报价为:5497040.00元;计量及计价指标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6 年)、《贵州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5月07日 2025年05月09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天柱县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3310456492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竖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58555551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凤城街道中山路13栋 0855-7556376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