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基础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剑河县发布时间:2024-12-1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剑河县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基础工程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革东镇五岔村
  • 规模: 一)设施渔业基础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97.7亩,新建常温薄膜养殖棚10栋,主要内容含直径8米圆形养殖池及配套处理设施;建设户外生态种植区8448平方米、蓄水房2栋、农资农具房2栋及液氧配套设施等。(二)设施渔业配套设备及系统建设:新建智慧投料管理系统、智慧循环水管理系统、养殖水环境管理系统、智能排污管理系统、智慧养殖增氧管理系统、智慧养殖恒温管理系统及智慧鱼情管理系统等。(三)数字渔业产业平台建设:新建设施渔业产业平台,主要内容含基础支撑层(设备接入管控系统、养殖大数据系统、统一身份管理系统)及应用服务(养殖生产管理系统PC端、销售管理系统、溯源服务系统、大屏指挥中心、养殖管理APP ; 总占地面积97.7亩,新建常温薄膜养殖棚10栋,主要内容含直径8米圆形养殖池及配套处理设施;建设户外生态种植区8448平方米、蓄水房2栋、农资农具房2栋及液氧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为:(1)新建常温薄膜养殖棚10栋,共包含100个直径8米圆形养殖池及其配套水处理设施,占地12590.18平方米;新建户外生态种植区8448平方米;新建蓄水房2栋,占地641.66平方米;新建农资农具房2栋,占地600平方米;新建液氧配套设施,占地1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97.7亩。(2)养殖池及其配套水处理设施工程:新建养殖池100个(材质采用镀锌板+帆布膜,直径8米,深2.25米的圆形养殖池),生化处理池20个(养殖棚内部占地4680平方米,包含集水仓、微滤机仓、毛刷仓、生化仓、排水仓和泵水仓),新建水源进水/排水管网系统1套,循环水管网系统1套,新建液氧气路管道系统1套,生化池曝气气路管道系统1套,新建供电系统1套。2.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3000.00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158.00万元
  • 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52262920240006NQ001001剑河县设施渔业基地项目(基础工程) 已于 2024年12月12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海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95.75分
投标报价: 11543285.91元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龙汉根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0201226262
企业业绩: 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川支行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83.18分
投标报价: 11571857.13元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李泽斌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202041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81.8分
投标报价: 11559410.03元
投标工期: 365天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苏金亮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020120018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12月13日 2024年12月1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剑河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908550124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8558363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农业农村局 贵州省剑河县县府路5号 1518563116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