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水县发布时间:2025-03-17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惠水县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涟江街道
  • 规模: 1、蔬菜种植基地:土地整治与改良648.49亩;完善农业综合配套设施:机耕道提升改造3.9km、新建提灌站2座、灌溉沟渠2.65km、排水沟渠1.58km、蓄水池2座;新建玻璃大棚50亩、连栋大棚150亩;购置农机设备:蔬菜精整地机6台、旋耕机6台、蔬菜多功能移栽机6台、自动喷雾机6台。2、特色优质稻米种植基地:土地整治与改良3969.49亩;完善农业综合配套设施:机耕道提升改造3.93km、新建提灌站2座、灌溉沟渠14.03km、排水沟渠8km;购置农机设备:水稻精整地机10台、旋耕机80台、插秧机10台、联合收割机10台、自动喷雾机8台、谷物干燥机1台。3、农业配套用房:租赁优质稻米加工基地配套用房2000㎡进行厂房改造,购置大米加工生产线1套
  • 范围: 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施工总承包(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项目详情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惠蔬生态种植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惠水县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3120240007S0001001
标段(包)名称: 惠水县生态农业示范园保供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代理: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贵州惠蔬生态种植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惠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 分: 81.66分 报价: 设计优惠下浮80%;施工优惠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谭洪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418946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76.54分 报价: 设计:下浮80%;施工: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张绪忠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川1512022202306360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鑫鼎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 分: 75.66分 报价: 设计费优惠下浮80%;施工费优惠下浮5%。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安全文明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何继承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120121139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0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惠蔬生态种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8562011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7854999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惠水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 18485694698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