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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清江文化旅游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的
E52260120250001WJ001001下司镇文体旅综合提升项目(夜游业态及配套设施EPC工程)
已于
2025年05月26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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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瑞林光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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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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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93.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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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价按《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计算总价下浮7.12%;设计费参照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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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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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和行业规范标准(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及结算的标准要求,能完整、无误、准确地指导施工,并按签约合同价中的工程费进行施工图的限额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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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杨森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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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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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浙133201420153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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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业绩:1.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绿地宋都·杭州世纪中心项目泛光照明专业分包工程;2.丽水市江滨商务中心地块项目中地块泛光照明工程;3.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河东片区核心区市政等工程项且交子人行桥-夜景照明工程;4.湖州市科技城智能中心泛光亮化施工工程;5.椒江心海城市共享空间项目北区建设亮化提升项目;6.钱塘江南岸演绎灯光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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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中元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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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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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70.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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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投标报价按《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计算总价下浮6.37%;设计费投标报价参照 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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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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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和行业规范标准(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及结算的标准要求,能完整、无误、准确地指导施工,并按签约合同价中的工程费进行施工图的限额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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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姚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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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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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浙233201320231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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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业绩:1.富阳北支江沉浸式夜游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2.中国轻纺城“水韵纺都”城市更新环境提升夜游文旅工程;3.莫干山国际乡村未来社区-阜溪水街项目夜游光影秀;4.千岛湖月光群岛“月光之恋”国际光影艺术节夜游项目;5.烟台市主城区夜环境品质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迎春大街);6.萧江镇环橘坡山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亮化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7.海螺山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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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徽派蒙特环境艺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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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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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53.8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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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本次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价按《贵州省五部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计算总价下浮6.68%;设计费参照 2002 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 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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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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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和行业规范标准(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设计深度满足施工及结算的标准要求,能完整、无误、准确地指导施工,并按签约合同价中的工程费进行施工图的限额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文件有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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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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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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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皖234131446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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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业绩:1.圩美磨滩生态环境改善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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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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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5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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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贵州清江文化旅游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952855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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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景瑞尚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7655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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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
、
贵州省凯里市行政中心西楼
、
0855-822236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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