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南部新城冠英片区(幸福花园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5-12号楼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仁怀市南部新城冠英片区幸福花园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512号楼监理
- 项目地址: 仁怀市鲁班街道冠英社区
- 规模: 项目建设用地为78339.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305.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0291.2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3013.79平方米,容积率2.30,建筑密度25.34%,绿地率39.75%,住宅套数1156套;停车位1771个,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电梯、绿化、门卫室等 ; 本工程包括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1#楼商业,总建筑面积160455.49㎡ 2.3建筑安装工程费:总投资106251.7万元,本次招标标段合同金额约3565500.00元 2.4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范围: 2.1建设地点:仁怀市鲁班街道冠英社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为78339.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305.0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0291.2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3013.79平方米,容积率2.30,建筑密度25.34%,绿地率39.75%,住宅套数1156套;停车位1771个,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供配电、道路、电梯、绿化、门卫室等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仁怀市南部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 仁怀市南部新城冠英片区(幸福花园二期)安置区建设项目5-12号楼监理招标(E52038220240007NO001001) 已于 2025-01-14 09:0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报价 : 3458535.00元
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9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陈权森
执业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41015664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5.68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苏华盛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 2966600.00元
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9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徐大江
执业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3201040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5.52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科三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 : 3529845.00元
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90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梁新宇
执业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51010547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4.0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1-15 至 2025-01-20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仁怀市南部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0851-22226713 )
招标代理机构: 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5285531150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仁怀市甘醇路 、联系电话 : 0851-2222510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