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顺县发布时间:2024-04-15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长顺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寨街道办事处
  • 规模: 1、板丛村湾田滑坡(威胁25户115人250万元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挡墙200米排水沟500米;2、营盘村克麻冲滑坡(威胁14户74人230万元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排水沟400米;3、摆所社区一组偏坡院滑坡(威胁17户52人200万元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挡墙100米排水沟2700米;4、松港村煤井崩塌(威胁6户27人50万元的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清方80立方米主动网1000平方米被动网500米等
  • 范围: 1)勘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的勘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量、钻探、取样、检测实验、前期野外调查等详勘工作并编制详细勘查报告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协助招标人将详细勘查报告与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至行业 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期、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勘查设计现场服务。(2)施工内容:本项目经评审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竣工验收移交

项目详情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长顺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长顺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4月12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920240001ZJ001001
标段(包)名称: 长顺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 长顺县自然资源局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物化探总队
总 分: 91.34分 报价: 勘查设计取费为:按规定经过评审审定的勘查设计费总价下浮15.00%(即勘查设计收费=经过评审审定的勘查设计费总价×(1-下浮率15.00%)。施工结算价为:按定额规定及批复规定取费,经过审计审定结算建安费总价下浮2.00%(即施工结算价=审计按定额审定结算建安费总价×(1-下浮率2.00%)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谭高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2013201321846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南能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3.0分 报价: 勘查设计取费为:按规定经过评审审定的勘查设计费总价下浮15.00%(即勘查设计收费=经过评审审定的勘查设计费总价×(1-下浮率15.00%)。施工结算价为:按定额规定及批复规定取费,经过审计审定结算建安费总价下浮2.00%(即施工结算价=审计按定额审定结算建安费总价×(1-下浮率2.00%)。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施后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1522022202301341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总 分: 80.01分 报价: 勘查设计取费为:按规定经过评审审定的勘查设计费总价下浮15%(即勘查收费=经过评审审定的勘查设计费总价×(1-下浮率15%)。施工结算价为:按定额规定及批复规定取费,经过审计审定结算建安费总价下浮2%(即施工结算价=经过审计审定结算建安费总价×(1-下浮率2%)。
质 量 要 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敖国碧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201420733
工 期(天): 180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长顺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39854999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6161374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18885427277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