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安龙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规模: 安龙县2024年第二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批复项目共5个,共实施波形梁钢护栏10854米、减速垄28米、交通标志42套、平交道口桩164根;安龙县2024年第三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批复项目共3个,共实施波形梁护栏5610米、交通标志15套、平交道口桩124根
- 范围: 工程地点:安龙县 建设规模: 安龙县2024年第二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批复项目共5个,共实施波形梁钢护栏10854米、减速垄28米、交通标志42套、平交道口桩164根;安龙县2024年第三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批复项目共3个,共实施波形梁护栏5610米、交通标志15套、平交道口桩124根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若招标文件内容、施工设计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施工设计图为准
项目详情
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龙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安龙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820240004TM001001
标段(包)名称:安龙县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代理:贵州鑫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安龙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24-09-09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十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建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91.08 | 报价: | 4094888.1 |
| 质 量 要 求: | 1.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3.零死亡、零事故。 | 负责人: | 何邵荣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6201703601 |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4.78 | 报价: | 4093172.03 |
| 质 量 要 求: | 1.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3.零死亡、零事故。 | 负责人: | 吴先林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3201604526 |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2.22 | 报价: | 4095093.18 |
| 质 量 要 求: | 1.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3.零死亡、零事故。 | 负责人: | 袁林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9201903136 |
| 工 期(天): | 90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公 示 期: 2024-09-12至2024-09-1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安龙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0859-5210475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