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第三小学建设(迁建)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晴隆县第三小学建设迁建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晴隆县莲城街道西环路旁
- 规模: 总建筑面积23878.69平方米,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9175.8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02.88平方米(架空停车场3013.38平方米、综合教学楼地下室面积1689.5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36个班1620人
- 范围: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教师及学生宿舍、以及及室外水电等附属工程 ; 设计(包含修建性规划、施工图设计、正立面效果图、透视图、施工图送审、缴纳审查费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验收等相关工作);施工(包含施工、竣工交付、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维修等相关全部内容;负责配合业主通过环保部门或相关单位组织的污染物排放专项验收;配合业主通过消防设计、施工、运行、调试等专项审查及相关验收;并配合业主完成本项目内其他专项审查和验收等全部内容);设备
项目详情
贵州勤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晴隆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晴隆县第三小学建设(迁建)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420230003DT001001
标段(包)名称:晴隆县第三小学建设(迁建)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勤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晴隆县教育局
开标时间: 2023-08-11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五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86.13 | 报价: | 设计部分为下浮率40%(暂定金额为:1060200.00元)。工程施工(含设备)部分为下浮率3%(暂定金额为82857012.00元)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购置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刘兴元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5131417604 |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62.74 | 报价: | 设计部分为下浮率43%(暂定金额为:1007190.00元)。工程施工(含设备)部分为下浮率3%(暂定金额为82857012.00元)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购置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余和理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桂245111119990 |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黔安泰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60.81 | 报价: | 设计部分为下浮率42%(暂定金额为:1024860.00元)。工程施工(含设备)部分为下浮率3%(暂定金额为82857012.00元)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购置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负责人: | 胡羽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黔251161899294(贵安) | |
| 工 期(天): | 365 | 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公 示 期: 2023-08-12至2023-08-1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7611269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