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经开区充电桩站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水县发布时间:2024-02-2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经开区充电桩站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惠水县经济开发区
  • 范围: 1)勘察: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量、钻探、取样、检测实验等水文地质详勘工作并编制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完成整个工程勘察工作,协助招标人将工程勘察成果文件送至有资质的工程设计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合格,施工期、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工程勘察现场服务。(2)设计:完成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3)施工: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相关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详情

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嘉鹏机动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经开区充电桩站点建设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2月26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3120240000WQ001001
标段(包)名称: 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经开区充电桩站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
招标代理: 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贵州嘉鹏机动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蓬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陕西交控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总 分: 87.12分 报价: 勘察:下浮1%;设计:下浮1%;施工:下浮0.1%
质 量 要 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开展设计工作,设计深度和广度满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负责人: 朱瑶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20202212470
工 期(天): 360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8.46分 报价: 勘察:下浮3.2%;设计:下浮3.2%;施工:下浮0.32%
质 量 要 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开展设计工作,设计深度和广度满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负责人: 王垚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15217
工 期(天): 360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总 分: 66.16分 报价: 勘察:下浮2.5%;设计:下浮2.5%;施工:下浮0.25%
质 量 要 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等开展设计工作,设计深度和广度满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负责人: 李子秋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18882
工 期(天): 360 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2月2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嘉鹏机动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30854931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948575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0854-6221047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