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2024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顺县发布时间:2025-02-28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长顺县2024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长顺县全域
  • 规模: 本项目(第一期)计划实施土地综合整治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若有)、其他工程(土壤培肥、新建公示牌、新建耕地粮食作物种植等)、工程管护(建设当年,若建设期未完成种植的时间顺延)等
  • 范围: 前期及规划设计阶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勘测(含正射影像)、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立项备案外业举证;工程施工阶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土壤培肥、新建公示牌、新建耕地粮食作物种植等);竣工验收阶段:竣工测量(含正射影像)、日常变更(数据建库及提交)、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耕地质量评定)、耕地质量鉴定、工程复核、外业举证(含日常变更及核定备案)、新增耕地核定及备案入库

项目详情

贵州聚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 长顺县2024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5年02月27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9202500006P001001
标段(包)名称: 长顺县2024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贵州聚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 贵州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双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黔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 分: 93.23分 报价: (1)设计费:愿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计算,下浮率 6 %,折算为平均每亩单价(2350元/亩)。(2)施工费:愿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计算,下浮率 3 %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罗高辉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 2015 201623624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7.5分 报价: (1)设计费:愿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计算,下浮率 6 %,折算为平均每亩单价(2400元/亩)。(2)施工费:愿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计算,下浮率 3 %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刘克斌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 52 202420243699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设计资质: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资质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匀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0四地质大队
总 分: 83.25分 报价: 设计费:下浮6% 施工费:下浮 3%
质 量 要 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罗正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3 201304208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土地规划乙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3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18695027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8512176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长顺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 1398506777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