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回迁楼改扩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遵义市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回迁楼改扩建工程
  • 项目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对面国际公馆8号楼
  • 规模: 对原回迁楼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隔墙及相关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改造面积11194㎡,对地上1-12层进行装修改造 2.3合同估算价:13063535.03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面积11194m2,工程内容:拆除部分墙体及门窗;结构加固;新增隔墙及过梁、构造柱等二次结构;内部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中央空调;通风防排烟工程及弱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政府对面国际公馆8号楼 2.2建设规模:对原回迁楼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隔墙及相关附属设施配套建设,改造面积11194㎡,对地上1-12层进行装修改造 2.3合同估算价:13063535.03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面积11194m2,工程内容:拆除部分墙体及门窗;结构加固;新增隔墙及过梁、构造柱等二次结构;内部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中央空调;通风防排烟工程及弱电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回迁楼改扩建工程(E52030220250004EV001001) 已于 2025-09-29 09:0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13060776.28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2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王太生

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152201920200039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6.66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盛华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13062196.06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2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陈国义

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252201120120107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4.9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兴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13060015.30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2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徐峰

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152201920200060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72.9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29 2025-10-09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1376599566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31233293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共青大道城投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851-2843343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