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工程C标段(黔东南州土建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东南州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贵州省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工程C标段黔东南州土建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州境内
  • 规模: 本标段涉及黔东南州共计新建8处水文站,分别为新华(榕江县)、南孟(黎平县)、龙安(黎平县)、张鲁(黎平县)、蒋家田(施秉县)、坪寨(从江县)、斗里(从江县)、达州(从江县)、4处水位站,分别为雷山县城(雷山县)、坝芒乡(麻江县)、新寨(麻江县)、锦屏平江(锦屏县) 2.3合同估算价(元):6563200.00 2.4计划工期(天):120 2.5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本标段涉及黔东南州共计新建8处水文站,分别为新华(榕江县)、南孟(黎平县)、龙安(黎平县)、张鲁(黎平县)、蒋家田(施秉县)、坪寨(从江县)、斗里(从江县)、达州(从江县)、4处水位站,分别为雷山县城(雷山县)、坝芒乡(麻江县)、新寨(麻江县)、锦屏平江(锦屏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境内 2.2建设规模:本标段涉及黔东南州共计新建8处水文站,分别为新华(榕江县)、南孟(黎平县)、龙安(黎平县)、张鲁(黎平县)、蒋家田(施秉县)、坪寨(从江县)、斗里(从江县)、达州(从江县)、4处水位站,分别为雷山县城(雷山县)、坝芒乡(麻江县)、新寨(麻江县)、锦屏平江(锦屏县) 2.3合同估算价(元):6563200.00 2.4计划工期(天):120 2.5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本标段涉及黔东南州共计新建8处水文站,分别为新华(榕江县)、南孟(黎平县)、龙安(黎平县)、张鲁(黎平县)、蒋家田(施秉县)、坪寨(从江县)、斗里(从江县)、达州(从江县)、4处水位站,分别为雷山县城(雷山县)、坝芒乡(麻江县)、新寨(麻江县)、锦屏平江(锦屏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的 贵州省大江大河及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工程C标段(黔东南州土建工程)施工 E520102202500048U001001 已于 2025年09月22日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92.10
投标报价(万元):636.433746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天):12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吴剑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152201820220000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江河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92.00
投标报价(万元):630.003219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天):12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李林伟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252202020220348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91.87
投标报价(万元):627.507837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天):120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黄志慧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贵145201620190010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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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 09 月 30 日至2025 年 10 月 09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异议受理部门: 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联系电话: 0851-85921871 ) 提出异议。
招标人:贵州省水文水资源局 (联系电话: 0851-8592187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4879198)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贵州省水利厅 ;联系电话: 0851-85933710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