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屯生态康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西南州发布时间:2025-09-02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云屯生态康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义市鲁屯镇
  • 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新建森林小屋(含配套用房)7016平方米和配套设施建设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义市鲁屯镇、万屯镇; 2.2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8839.49万元,其中工程费7437.66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7016平方米,新建森林小屋(含配套用房)7016平方米和配套设施建设等 ;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详情

贵州熠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嘉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屯生态康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9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120250002YF001001

标段(包)名称:云屯生态康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熠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嘉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9-02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万峰良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9.68 报价: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伍仟元(小写: 615000.00元)为设计部分报价;愿意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后下浮0%作为施工部分报价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蒋青青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8202121397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德信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7.65 报价: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伍仟元(小写: 615000.00元)为设计部分报价;愿意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后下浮0%作为施工部分报价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许涛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川2512012201366660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仪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75.23 报价: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伍仟元(小写: 615000.00元)为设计部分报价;愿意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后下浮0%作为施工部分报价
质 量 要 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负责人: 刁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19400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乙级

公 示 期: 2025-09-03至2025-09-0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3344308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