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贞丰县发布时间:2024-10-1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贞丰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1.位于者相菌棒基地、者相老水厂、者相水厂、者相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5.22816MW;2.位于平街乡污水处理厂、长田水厂、长田污水处理厂、超千水厂、龙场集镇水厂、龙场镇污水处理厂、小屯水厂、小屯镇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5.71480MW;3.位于一品农业有限公司厂房,装机容量5.61624MW;4.位于海曙大楼、贞丰县县城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贞丰县三期污水厂、黄坪寨水厂,装机容量5.80664MW;5.位于挽澜镇工业园、挽澜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5.51656MW;6.位于生物有机菌肥加工厂、沙坪污水处理厂、鲁容水厂、鲁贡镇污水处理厂、连环乡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3.89592MW
  • 范围: 工程地点:贞丰县; 工程投资:总投资13522.48万元 ; 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一体化总承包,包括从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至质保期满期间的勘察、设计的后续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项目详情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铭宇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贞丰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520240005NI001001

标段(包)名称:贞丰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铭宇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10-11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一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9.18 报价: 勘察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勘察设计下浮10%;设计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勘察设计下浮10%;施工费报价按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审计结算单总价下浮1.5%。
质 量 要 求: 达标 负责人: 谢坤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8201914457
工 期(天): 210 资格能力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汉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78.98 报价: 勘察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勘察设计下浮10%;设计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勘察设计下浮10%;施工费报价按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审计结算单总价下浮1.5%。
质 量 要 求: 达标 负责人: 梁候娟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31297
工 期(天): 210 资格能力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总 分: 72.45 报价: 勘察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勘察设计下浮10%;设计费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收费标准勘察设计下浮10%;施工费报价按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审计结算单总价下浮1.5%。
质 量 要 求: 达标 负责人: 陈景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豫241171723531
工 期(天): 210 资格能力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公 示 期: 2024-10-12至2024-10-1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贞丰县能源局

投诉电话: 0859-6610966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