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80分
中标价:
施工投标报价为:按照贵州省 2016 版五部计价定额计算金额下浮1%,据实结算。【材料价格说明:主材不下浮,主要材料按《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安顺地区)执行,《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安顺地区)没有的,参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贵阳地区)执行,以上造价信息都没有的,按参建各方共同询价确定】。注:所有报价均含税;设计投标报价为:10万元 ;注:所有报价均含税。
中标工期:
施工:18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质量:
工程设计质量达到 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要求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
李凤玲
项目负责人资质:
二级建造师
注册
(职称)证号:
川2512012201376705
联合体单位:
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
期
至
2026
年
01
月
15
日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
七部委
第
11
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5133413196)
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
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贵州晟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18538896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85431156
2026
年
01
月
12
日
重要提示: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