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黔东南州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的
E5226002025000212001001黔东南州2025年农村渡口改桥(岑巩、从江、镇远片区)建设项目施工
已于
2025年05月23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评审得分:
96.56分
|
|
投标报价:
32221578元
|
|
投标工期:
施工期:396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
质量: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目标: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负责人:
宋伟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京1112006200810713
|
|
企业业绩:
湖南省宁乡至韶山高速公路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巴马-凭祥公路巴马至田东段建设项目№1标段;湖南省靖州至黎平(湘黔界)高速公路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第2标段;日照至兰考高速公路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联合体牵头方)施工一标段(RLSG-1);金阳大道三期(G319、S109浏阳集里至蕉溪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公路(梅丰公路-宝新公路)改建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A3合同段;陕西省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路基路面桥隧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评审得分:
92.34分
|
|
投标报价:
32224702元
|
|
投标工期:
施工期:396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
质量: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目标: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负责人:
王超生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京1112014201531277
|
|
企业业绩:
G15 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项目 TJ6 合同段;G3W 德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池州至祁门段(石台互通至项目终点)路基工程 CQ-10 标段;G4211 宁芜高速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NW-03 标段;G72 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项目融资+工程总承包;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第 DCSG-4 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贵州省贵阳至黔西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贵州省道真至瓮安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 土建工程施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评审得分:
91.56分
|
|
投标报价:
32224000元
|
|
投标工期:
施工期:396天;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
|
质量: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目标:
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
|
项目负责人:
巨友昌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川1512009200906816
|
|
企业业绩:
G0512 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2;G0615 线久治(川青界)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C3 合同段 TJ8 标段;德昌至会理高速公路 TJ1 合同段;四川省仁寿至屏山新市公路及马边支线工程项目LJ2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G0512 线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2标段;成都至乐山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青龙场至眉山试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E1 标段。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黔东南州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15085695870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085135651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黔东南州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
、
15085695870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