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16年度苍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关水沟地块)10KV配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仁怀市发布时间:2025-10-1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仁怀市2016年度苍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关水沟地块10KV配电工程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苍龙街道办事处
  • 规模: 本工程为仁怀市2016年度苍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关水沟地块)10KV配电工程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苍龙街道办事处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仁怀市2016年度苍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关水沟地块)10KV配电工程 ; 变配电设备及调试,总图高压电缆及预埋保护管,配电房照明及接地,居民及商业的低压柜出线电缆、强电桥架 2.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64483万元(本标段合同暂估价约:1692.28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仁怀市2016年度苍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关水沟地块)10KV配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拦标价、投标报价编制意见》、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补充通知等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仁怀市2016年度苍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关水沟地块)10KV配电工程(E52038220250004GZ001001) 已于 2025-09-30 13:3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仁怀市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 28 号令)颁发的承装、承修、 承试二级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 16885346.34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9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杨谐

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420151351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5.9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长峰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 28 号令)颁发的承装、承修、 承试二级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 16860795.76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9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杨知璋

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湘24300196728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9.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山东泰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 28 号令)颁发的承装、承修、 承试四级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报价 16913374.11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9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朱圣勇

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鲁237201920228377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6.9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11 2025-10-14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880409109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851-86782308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仁怀市甘醇路 、联系电话 0851-2222510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