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柳江(独山县百泉镇、基长镇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独山县发布时间:2025-09-1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贵州省柳江独山县百泉镇基长镇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 项目地址: 独山县百泉镇,基长镇
  • 规模: 综合治理长度19.497km(其中综合治理河长18.05km,泄洪洞长度836.7m,泄洪溶洞清理长度610m
  • 范围: 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开展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的现场取样、运输、实验等工作,并按相关规程、规范出具检测报告;②监理平行检测: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监理平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的现场取样、运输、实验等工作,并按相关规程、规范出具检测报告

项目详情

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对 贵州省柳江(独山县百泉镇、基长镇段)治理工程 进行招标,并于 2025年09月09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6202500042L001001
标段(包)名称: 贵州省柳江(独山县百泉镇、基长镇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代理: 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亚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 分: 90.73分 报价: 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质量检测费作为基数,按照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作为依据,若评审结果为审减则按审减率同比例审减后作为基数,评审结果为审增则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质量检测费作为基数下浮1.2%
质 量 要 求: 满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负责人: 张超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特高2310993080032
工 期(天): 签订合同后,按项目进度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截至项目完工。 资格能力条件: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类别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甲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水科研试验测试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3.78分 报价: 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质量检测费作为基数,按照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作为依据,若评审结果为审减则按审减率同比例审减后作为基数,评审结果为审增则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质量检测费作为基数下浮0.6 %
质 量 要 求: 满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负责人: 王娅鸿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高2300053210031
工 期(天): 签订合同后,按项目进度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截至项目完工 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类别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甲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总 分: 83.68分 报价: 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质量检测费作为基数,按照财政预算评审结果作为依据,若评审结果为审减则按审减率同比例审减后作为基数,评审结果为审增则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质量检测费作为基数下浮3.0%
质 量 要 求: 满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 负责人: 郭昌海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高2000053040100
工 期(天): 签订合同后,按项目进度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截至项目完工 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类别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金属结构类、量测)甲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5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黔南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78635566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23404436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黔南州水务局
投诉电话: 0854-8283018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