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房屋消防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EPC总承包设计+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榕江县房屋消防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县城范围内
- 规模: 榕江县县城区域34个小区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消防设施损毁修复和重建(受灾小区数量为37个,其中34个小区受灾最严重的,其余2个小区无地下室,影响较小,1个小区自行开展修复工作。以下建设内容为34个小区的重建内容);对县城区91个损坏的市政消火栓进行修复,并在县城区内的600个市政消火栓旁配备消防设施(每个消火栓配备消火栓箱1个、2盘水带、1支水枪和1支消防扳手);对在用的702台电梯全部安装电梯阻止、提示系统
- 范围: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施工图现场变更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E52263220250005E8001001榕江县房屋消防安全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 (EPC总承包设计+施工) 已于 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开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评审得分: 91.33分 |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依据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下浮45.5%;(注:取费根据工程竣工最终结算 价计算) 2.工程施工部分:按《贵州省 2016 版计价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确定下浮3.15%。(注:按照《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据实结算,非定额计价工程内容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实施结算;若《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都未含有所需计价的工程内容,则采取市场询价方式实施结算。采购设备根据《贵州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及黔东南州最新信息价及贵州省专业测定价进行评审,如其它未列明商品、主材等根据商品官方报价或产品所在地最新信息价及产品所在地专业测定价进行评审。) |
|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
|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何君贵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1833199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榕江县兴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82.16分 |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依据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下浮45.3%;(注:取费根据工程竣工最终结算 价计算) 2.工程施工部分:按《贵州省 2016 版计价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确定下浮3.06%。(注:按照《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据实结算,非定额计价工程内容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实施结算;若《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都未含有所需计价的工程内容,则采取市场询价方式实施结算。采购设备根据《贵州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及黔东南州最新信息价及贵州省专业测定价进行评审,如其它未列明商品、主材等根据商品官方报价或产品所在地最新信息价及产品所在地专业测定价进行评审。) |
|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
|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李宏伟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04559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腾越市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75.5分 |
|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依据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下浮45.2%;(注:取费根据工程竣工最终结算 价计算) 2.工程施工部分:按《贵州省 2016版计价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确定下浮3.33%。(注:按照《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据实结算,非定额计价工程内容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实施结算;若《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当地物价部门同期发布的价格信息都未含有所需计价的工程内容,则采取市场询价方式实施结算。采购设备根据《贵州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及黔东南州最新信息价及贵州省专业测定价进行评审,如其它未列明商品、主材等根据商品官方报价或产品所在地最新信息价及产品所在地专业测定价进行评审。) |
| 投标工期: 150日历天 |
|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肖丽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5201609337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0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5985505500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685351025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榕江县 、 0855-662232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