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城区周边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永安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进化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琊川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察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凤冈县城区周边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永安镇集镇周边进化镇集镇周边琊川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凤冈县永安镇
- 规模: 1.凤冈县城区周边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铺设1根输水主管、5根配水主管及42根配水支管共计101.59km ; 输配水管道工程由配水干管及支管管道组成,管道总长为67.44km ; 铺设1根上水管长11.90km,2根配水主管长25.106km,23根配水管长68.841km,共计105.847km ; 新建1条输水管,长3.7km;新建4条配水主管,管道总长14.9km;新建14条配水干管,管道总长23.02km;新建11条配水支管,管道总长12.92km,新建泵站2座,新建2条上水管,管道总长1.13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凤冈县永安镇、琊川镇、进化镇、何坝街道、龙泉街道、花坪街道、凤岭街道 2.2建设规模:1.凤冈县城区周边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铺设1根输水主管、5根配水主管及42根配水支管共计101.59km ; 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代可研)至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预算编制,以及工程建设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凤冈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的 凤冈县城区周边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永安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进化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凤冈县琊川镇集镇周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察设计(二次)(E52030020250002Y2001001) 已于 2025-07-14 13:3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遵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勘察资质
投标报价 : 以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用下浮10%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4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娄诗建
执业资格: 职称证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4.61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上勘察资质
投标报价 : 以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用下浮10%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4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蒙进
执业资格: 职称证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65.28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勘察资质
投标报价 : 以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用下浮10%
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4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勾红钧
执业资格: 职称证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53.6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7-15 至 2025-07-18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凤冈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18285065842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312332930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凤冈县水务局 (地址 : 贵州省龙泉街道飞雪街1号 、联系电话 : 0851-2522155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