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双江镇伟举村至打朋村产业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册亨县发布时间:2023-03-07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册亨县双江镇伟举村至打朋村产业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册亨县双江镇
  • 规模: 洛法村伟举组至打朋村5000亩油茶、1万亩杉树产业运输道路受2022年“5.28”特大洪水冲毁
  • 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项目详情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册亨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册亨县双江镇伟举村至打朋村产业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3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720230000JI001001

标段(包)名称:册亨县双江镇伟举村至打朋村产业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册亨县交通运输局

开标时间: 2023-03-0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四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94.23 报价: 11391209.47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邹进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仪建设有限公司
总 分: 82.25 报价: 11211054.48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段训秀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城山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78.06 报价: 11392822.25
质 量 要 求: 项目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交)工验收合格。 负责人: 彭刚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公 示 期: 2023-03-08至2023-03-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册亨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0859-421137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