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学校教室寝室降温取暖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石阡县学校教室寝室降温取暖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EPC总承包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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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石阡县瑞合贸易有限公司的石阡县学校教室寝室降温取暖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EPC总承包,项目编号:E52062320240003QG001001已于 2024年07月16日 09时30分 在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阡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同程建设有限公司、石阡县康洁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建筑设计乙级 |
| 评审得分: 93.92 |
| 投标报价: 设计: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总价下浮50.5%; 施工(含设备):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6年版《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并结合同期材料市场价计价,总价下浮1% |
| 质量: 设计: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覃坤,设计负责人:龙毅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4201606380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84.05 |
| 投标报价: 设计: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总价下浮50%; 施工(含设备):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6年版《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并结合同期材料市场价计价,总价下浮1% |
| 质量: 设计: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张燕,设计负责人:柏丽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22202200928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博钧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77.65 |
| 投标报价: 设计: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2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总价下浮50.8%; 施工(含设备):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6年版《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并结合同期材料市场价计价,总价下浮1% |
| 质量: 设计: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365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刘光敏,设计负责人:蒋利明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522017201800235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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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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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0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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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石阡县瑞合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85605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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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85971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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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阡县河西街佛顶山北路10号、联系电话:0856-762208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