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红五社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绥阳县发布时间:2025-11-27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绥阳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红五社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
  • 规模: 红五社区老旧小区(涉及11个小区)1009户,新建与改扩建小区消防道路996米;人行道铺装2556米;燃气工程4258米;给排水工程4277米;排污工程4363米;弱电与通信工程4367米,强电工程4683米、安装新能源车集中充电桩201套、路灯260盏、小区绿化4965平方米,小区停车场6862平方米、社区物管用房952.44平方米、新增垃圾配套点84处等便民配套基础设施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 2.2建设规模:红五社区老旧小区(涉及11个小区)1009户,新建与改扩建小区消防道路996米;人行道铺装2556米;燃气工程4258米;给排水工程4277米;排污工程4363米;弱电与通信工程4367米,强电工程4683米、安装新能源车集中充电桩201套、路灯260盏、小区绿化4965平方米,小区停车场6862平方米、社区物管用房952.44平方米、新增垃圾配套点84处等便民配套基础设施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绥阳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红五社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次)(E520323202500059G001001) 已于 2025-11-26 13:3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绥阳县通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35097533.38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代顺华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120120982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3.33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国开投西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35101689.21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范振华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44200620081062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5.35

第三中标候选人: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 35188315.77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365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张宪烈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1911190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3.57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27 2025-12-01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984279258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595287576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绥阳县洋川街道办诗乡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 0851-26225308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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