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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黎平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
的
E52263120250003CY001001黎平县2025年敖市镇、洪州镇等4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25年08月05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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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乐迈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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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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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93.7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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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2392元/亩,最终费用以实际备案入库成功的指标面积为准,并据实结算。(2)施工(含设备)部分: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等相关文件、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工程施工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柒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49765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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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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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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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石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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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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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20202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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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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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筑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远达水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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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 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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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79.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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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2400元/亩,最终费用以实际备案入库成功的指标面积为准,并据实结算。(2)施工(设备)部分: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等相关文件、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工程施工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捌万零捌佰陆拾壹元整(¥49808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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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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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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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张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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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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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420150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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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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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鼎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纵横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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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 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和测绘乙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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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74.7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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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2380元/亩,最终费用以实际备案入库成功的指标面积为准,并据实结算。2、施工(含设备)部分: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等相关文件、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工程施工报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柒万贰仟壹佰壹拾柒元整(¥4972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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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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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行业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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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何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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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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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0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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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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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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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1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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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黎平县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88558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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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数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70855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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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黎平县自然资源局
、
黎平县德凤街道港澳新区北塔路50号
、
1398528579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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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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