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凤凰山民族之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荔波县发布时间:2024-08-1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荔波县凤凰山民族之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荔波县小七孔镇尧花村丙楼组
  •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437.26亩,总建筑面积10820.00㎡,建筑占地面积5340.00㎡,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森林步道体验区、体验区大型标识、停车位等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2523.67万元
  • 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实施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工作和质量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整体移交业主、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完成与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内容

项目详情

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凰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荔波县凤凰山民族之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8月12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222024000448001001
标段(包)名称: 荔波县凤凰山民族之韵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贵州凰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高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天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93.13分 报价: 430000元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杨政广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707035
工 期(天): 73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行业二级、市政行业二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荔波县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总 分: 85.8分 报价: 445000元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任芝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617916
工 期(天): 73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行业二级、市政行业二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亘胜建设有限公司、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 分: 79.05分 报价: 450000元
质 量 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王梓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建筑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4201511937
工 期(天): 73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行业二级、市政行业二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6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贵州凰山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8507442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9802234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荔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13638036117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