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1964+715-K2150+22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省发布时间:2025-09-0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1964715K215022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
  • 规模: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36亿元,主线路线全长约186.881k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其他工程、施工场地建设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关岭县、黔西南州晴隆县、普安县和六盘水市盘县市境内 ; 2.4.1项目建设地点G60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1964+715-K2150+22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关岭县、黔西南州晴隆县、普安县和六盘水市盘县市境内 ; G60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1964+715-K2150+22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工艺设计专章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 G60沪昆高速镇宁至胜境关段(K1964+715-K2150+220)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采购 E52042320250003QC001001 已于 2025年08月29日 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94.59
投标总报价(万元):951.635300
服务期限(天):90
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和采购人指定的标准执行
安全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着力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要将“零死亡”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基本目标纳入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伟鹏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详见附件公示信息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公示信息表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评审得分:91.23
投标总报价(万元):974.892100
服务期限(天):90
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和采购人指定的标准执行
安全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着力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要将“零死亡”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基本目标纳入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林晓阳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详见附件公示信息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公示信息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 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 (包括不接受招标人 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 )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 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 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 (原件 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投诉的应提供原件的彩色扫 描件 ,由代理人办理投诉 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 ) ;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 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 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 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 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 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 投诉,监督部 门不予受理

  •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 0851-83937835。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受理电话 :0851- 85992466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项目处,电话为: 0851- 85992466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 年 09 月 02 日至2025 年 09 月 04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电话:0851-85992446) 投诉。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851-8393783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86021122)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