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台江县自然资源局
的
E52263020250005E7001001台江县萃文街道上桃尧风险斜坡应急处理项目
已于
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
|
|
评审得分:
94.69分
|
|
投标报价:
勘查设计部分:下浮 12%;施工部分:下浮 0%
|
|
投标工期:
180天
|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勘查必须满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必须满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吴梁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3201820190105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勘查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查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取费标准,以最终评审通过的勘查设计批复文件价格下浮 12%报价。
施工部分: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计价文件下浮 0% 报价。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
|
|
评审得分:
69.38分
|
|
投标报价:
勘查设计部分:下浮 12%;施工部分:下浮0%
|
|
投标工期:
180天
|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勘查必须满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必须满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刘刚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云1532017201848414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勘查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查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取费标准,以最终评审通过的勘查设计批复
文件价格下浮 12%报价。
施工部分: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计价文件下浮 0% 报价。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
|
|
评审得分:
64.29分
|
|
投标报价:
勘查设计部分:下浮 12%;施工部分:下浮 0%
|
|
投标工期:
180天
|
|
质量:
勘察质量标准:勘查必须满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必须满足《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高颖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23907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勘查设计部分::按照《工程勘查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取费标准,以最终评审通过的勘查设计批复
文件价格下浮 12%报价。
施工部分: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计价文件下浮 0% 报价。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1月22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台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15985523055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泓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7718052106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
凯里友有庄路12号
、
0855-8580250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