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兴仁大道南段汽车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兴仁市兴仁大道南段汽车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仁市兴仁大道南段汽车城片区
- 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仁市兴仁大道南段汽车城片区; 2.2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278.74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新建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DN300-800m、DN800—100m、DN1000—400m、DN¹500-260m、DN1800—850m ;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项目详情
贵州薏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受贵州振兴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仁市兴仁大道南段汽车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二次)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02202500009Z001001
标段(包)名称:兴仁市兴仁大道南段汽车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二次)
招标代理:贵州薏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振兴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03-10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四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智诺建设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85.77 | 报价: | 设计部分报价为46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以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基础下浮2 %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徐有功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5201610189 |
| 工 期(天): | 360 | 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宏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71.18 | 报价: | 设计部分报价为46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以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基础下浮2 %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殷菊花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3201400724 |
| 工 期(天): | 360 | 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智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总 分: | 65.02 | 报价: | 设计部分报价为46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以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基础下浮2 % |
| 质 量 要 求: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负责人: | 刘林恒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2522014201520210 |
| 工 期(天): | 360 | 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 |
公 示 期: 2025-03-11至2025-03-1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6222939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