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精神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贞丰县发布时间:2024-02-0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贞丰县精神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北盘江镇北盘江村
  • 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1980.32㎡,其中:门诊楼改造1016.40㎡、急诊楼改造597.38㎡、行政楼新建607.60㎡、食堂新建369.90㎡综合楼(住院、医技楼)新建9216.90㎡、公共厕所改造96.00㎡、门卫室改造76.14㎡、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北盘江镇北盘江村; 2.2投资估算:总投资约5155.08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为11980.32㎡,其中:门诊楼改造1016.40㎡、急诊楼改造597.38㎡、行政楼新建607.60㎡、食堂新建369.90㎡综合楼(住院、医技楼)新建9216.90㎡、公共厕所改造96.00㎡、门卫室改造76.14㎡、室外附属工程及设备采购等 ; 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项目详情

贵州耀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州翼健医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贞丰县精神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02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52232520230006G4001001

标段(包)名称:贞丰县精神疗养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代理:贵州耀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贵州翼健医疗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02-06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四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卓财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85.34 报价: 设计部分以工程结算审计价之和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版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35%;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以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基础下浮1%
质 量 要 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许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遵义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60.28 报价: 设计部分根据工程结算审计价之和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版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35%;施工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配套文件等收费标准下浮0.5%
质 量 要 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陈文松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安众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 分: 57.02 报价: 设计部分以工程结算审计价之和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版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35%;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以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定金额为基础下浮0.5%
质 量 要 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魏小丽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 示 期: 2024-02-07至2024-02-1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859-6610407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