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黄树苑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仁怀市黄树苑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中枢街道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68165.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530.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弱电智能化、安装工程、土石方平场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中枢街道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8165.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530.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下室、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弱电智能化、安装工程、土石方平场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 ; 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如有)、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他设计和服务工作,包含从方案设计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包括设计审查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等全部设计工作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仁怀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的 仁怀市黄树苑建设项目设计(E520382202500024D001001) 已于 2025-06-06 13:3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 : 下浮率为55%
质量: 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目标 : 达标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6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柳洪
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5200003-004
企业业绩: 贵阳产控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 区)、智黔·财富广场。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七期-1、七期-2、七期-3、八期-1)设计、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六期-1、六期-2、八期-4)设计、贵阳(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通用厂房、仓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期项目。
评分结果: 83.06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 : 下浮率为55%
质量: 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目标 : 达标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6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陈侠
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3100160-023
企业业绩: 太湖国际研发社区项目设计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58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 : 下浮率为55%
质量: 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目标 : 达标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6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吴国波
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6100373-001
企业业绩: 成渝科技创新生态圈-内江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创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贵阳中医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二组团后续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潼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兴仁市畜牧产业园汇丰养殖场改扩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评分结果: 48.1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6-09 至 2025-06-12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仁怀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851-22233518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3765130279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甘醇路191号 、联系电话 : 0851-2222510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