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剑河县发布时间:2023-11-01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剑河屯州工业园区
  • 规模: 一期用地面积141亩,总建筑面积134317.17平方米,新建厂房89128.7平方米、冷库7621.3平方米、员工宿舍25538.1平方米、物流中心2813平方米、业务用房9216.07平方米,配套实施场坪、边坡支护、厂区道路及挡墙、强弱电、供排水、污水等附属工程
  • 范围: 1)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522629202300042T剑河县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于 2023年10月31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5
报价说明: 设计中标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计算,下浮60%;施工中标价:按《贵州省建筑与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计算,下浮5%;
工期说明: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730
项目负责人: 刘松松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02020202102131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5
报价说明: 设计中标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计算,下浮60%;施工中标价:按《贵州省建筑与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计算,下浮5%;
工期说明: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730
项目负责人: 邵丽婷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612013201408722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凯里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0.05
报价说明: 设计中标价: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计算,下浮60%;施工中标价:按《贵州省建筑与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计算,下浮5%;
工期说明: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 730
项目负责人: 谢文淑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06200700293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11月02日 2023年11月04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68511509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锦云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18570539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河县 0855-5229926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