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聚道初中提质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盘州市发布时间:2025-06-19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盘州市聚道初中提质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
  • 规模: 项目拟对原有聚道初中进行提质改造,改造面积60406.43㎡,其中行政楼1589.4㎡、钟塔369.8㎡、综合信息楼3472.49㎡、2号实验楼3985.96㎡、初三楼及1号实验楼5249.26㎡、初一及初二教学楼5718.43㎡、体育馆3675.96㎡、食堂3002.77㎡、女生宿舍6627.45㎡、男生宿舍5448.16㎡、报告厅1053.59㎡、门卫室57.48㎡、地下室20155.68㎡,含拆除,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等,教育器材设备购置; 2.3总投资:9436.26万元,合同估算价:63343251.76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的补充通知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形式增加的工程内容的施工,含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全部内容
  • 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 2.2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对原有聚道初中进行提质改造,改造面积60406.43㎡,其中行政楼1589.4㎡、钟塔369.8㎡、综合信息楼3472.49㎡、2号实验楼3985.96㎡、初三楼及1号实验楼5249.26㎡、初一及初二教学楼5718.43㎡、体育馆3675.96㎡、食堂3002.77㎡、女生宿舍6627.45㎡、男生宿舍5448.16㎡、报告厅1053.59㎡、门卫室57.48㎡、地下室20155.68㎡,含拆除,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等,教育器材设备购置; 2.3总投资:9436.26万元,合同估算价:63343251.76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期间的补充通知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形式增加的工程内容的施工,含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盘州市聚道初中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E52028120250002H9 已于 202 5 06月19日 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根 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63343251.76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盘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 报价: 63250001.88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孔伟

项目负责人 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贵 2522019201936628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泉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 报价: 62888996.52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薛培华

项目负责人 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贵 1212020202101319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福贤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 报价: 62964999.38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吴学明

项目负责人 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贵 252201720183156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202 5 06 19 日至 202 5 06 22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858-3126632 )投诉。

招标人: 贵州元灿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21674834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远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8184391509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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