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城段)(勘测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从江县发布时间:2025-11-18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城段勘测设计
  • 项目地址: 从江县县城
  • 规模: 一、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一)本工程任务为完善县城段防洪堤,补足防洪短板,新增护岸护坡堤防,保护临河建筑物基础免受洪水冲刷,消除安全隐患,保护沿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人口约2.0万人。(二)防洪标准选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以及《从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本次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三)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城段)新建或重建防洪堤实施范围,综合治理长度为3.6km。二、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一)工程等别为Ⅳ等,防洪堤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二)各治理河段的防洪堤型式,主要为护坡式堤防及板桩式河堤。(三)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城段)综合治理长度为3.6km
  • 范围: 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工作等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江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E52263320250005BA001001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县城段)(勘测设计)(二次) 已于 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类、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评审得分: 87.24分
投标报价: 最终以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中与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的工作阶段和内容相对应的费用总额为基数下浮25.5%
投标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和贵州省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完善
项目负责人: 周仕刚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高190005300022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新中水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评审得分: 76.68分
投标报价: 最终以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中与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的工作阶段和内容相对应的费用总额为基数下浮25.2%
投标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和贵州省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完善
项目负责人: 涂祖卫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高180005300024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评审得分: 65.1分
投标报价: 最终以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中与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的工作阶段和内容相对应的费用总额为基数下浮25%
投标工期: 30日历天
质量: 满足国家现行和贵州省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完善
项目负责人: 袁开强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高20174012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1月15日 2025年11月17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从江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8685578230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308512205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 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 0855-8222517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备注说明: /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