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洞河三穗县崇明小学至高寨段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穗县发布时间:2024-01-25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六洞河三穗县崇明小学至高寨段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文笔街道
  • 规模: 综合治理河长2.3km,治理起点为崇明小学(桩号0+000),治理终点为高寨(桩号2+300)。新建左右堤防长度2330m(其中:左岸1520m,右岸810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2.3km
  • 范围: 勘察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其它服务工作,并提供整套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穗县水务局 E522600202400003D001001六洞河三穗县崇明小学至高寨段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已于 2024年01月25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东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设计:水利行业丙级 施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指导意见作为计价依据,按批复下浮20%作为投标报价。2.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土建部分)以水利 2022 年版定额作为计算依据,在审计结果基础上下浮3%予以结算。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马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25335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施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指导意见作为计价依据,按批复下浮20%作为投标报价。2.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土建部分)以水利 2022 年版定额作为计算依据,在审计结果基础上下浮3%予以结算。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吴春兰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1108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宸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施工: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1.勘察设计部分: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指导意见作为计价依据,按批复下浮20%作为投标报价。2.施工部分:施工总承包(土建部分)以水利 2022 年版定额作为计算依据,在审计结果基础上下浮3%予以结算。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张伟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320130354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1月26日 2024年01月29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三穗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0855-452232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荣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85270707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三穗县发展和改革局 贵州省三穗县八弓镇公园南路 0855-452214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