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台烈河巴冶至颇洞段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穗县发布时间:2024-01-26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三穗县台烈河巴冶至颇洞段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三穗县巴冶村,台烈镇
  • 规模: 防洪治理,兼顾改善河道生态,提高人居环境。采用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13公里。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工程等级为V等,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建设后,保护人口28786人、保护农田1520亩
  • 范围: 1)勘察部分:按招标人要求的地质勘察任务,初勘、详勘及相关技术服务。(2)设计部分: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穗县水务局 E522600202400004C001001三穗县台烈河巴冶至颇洞段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24年01月26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设计:水利行业丙级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1.施工:(土建部分)以水利 2022 年版定额作为计算依据,在审计结果基础上下浮 3%勘察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取费指导意见作为计价依据,按批复下浮 20%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180日历天
质量: (1)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辛黔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020210393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锦绣天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设计:水利行业丙级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1.施工:(土建部分)以水利 2022 年版定额作为计算依据,在审计结果基础上下浮 3%勘察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取费指导意见作为计价依据,按批复下浮 20%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180日历天
质量: (1)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刘伟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川2512012201366427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筑合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贵州钇博源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设计:水利行业丙级 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1.施工:(土建部分)以水利 2022 年版定额作为计算依据,在审计结果基础上下浮 3%勘察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取费指导意见作为计价依据,按批复下浮 20%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180日历天
质量: (1)勘察: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设计: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李娟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6201721311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1月27日 2024年01月29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三穗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0855-4522321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985575855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三穗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穗县 0855-4522124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