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绥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期
- 项目地址: 绥阳县
- 规模: 绥阳县第七中学食堂餐厅扩建面积为205.12平方米;绥阳县茅垭中学维修改造外墙真石漆面积2070平方米;食堂维修改造约390平方米;门更换30樘;刮瓷上漆3300平方米;实验中学原实验楼贴墙裙砖,剔除墙裙后贴墙裙砖4095平方米;旺草芙蓉小学维修改造屋面防水及室内刮瓷上漆处理,改造屋面防水480平方米及刮瓷上漆约4500平方米,洋川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外墙真石漆处理,墙裙砖、室内走道及楼梯间刮瓷处理外墙真石漆约6670平方米;墙裙砖约1710平方米;刮瓷上漆约6290平方米
- 范围: 2.1建设地点:绥阳县 2.2建设规模:绥阳县第七中学食堂餐厅扩建面积为205.12平方米;绥阳县茅垭中学维修改造外墙真石漆面积2070平方米;食堂维修改造约390平方米;门更换30樘;刮瓷上漆3300平方米;实验中学原实验楼贴墙裙砖,剔除墙裙后贴墙裙砖4095平方米;旺草芙蓉小学维修改造屋面防水及室内刮瓷上漆处理,改造屋面防水480平方米及刮瓷上漆约4500平方米,洋川中心小学维修改造外墙真石漆处理,墙裙砖、室内走道及楼梯间刮瓷处理外墙真石漆约6670平方米;墙裙砖约1710平方米;刮瓷上漆约6290平方米 ; 绥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期)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绥阳县教育体育局 的 绥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第二期)(E5203232024000393001001) 已于 2024-06-17 09:00:00 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诗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4100585.02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王先林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252202120223499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9.65
第二中标候选人: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 : 4066942.53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潘永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1522022202303566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4.2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三鼎合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 4037754.30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赵发建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贵252201420150240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3.72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6-18 至 2024-06-21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绥阳县教育体育局 ( 18208643239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和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597887713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办诗乡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 : 0851-26225308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