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红缨子高粱产业发展项目监理(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都匀市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都匀市红缨子高粱产业发展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毛尖镇
  • 规模: 1)项目规划流转都匀市耕地12002.0亩,并进行改造,完成改造后种植红缨子高粱(轮种油菜)。其中项目规划在都匀市毛尖镇4109.2亩(高粱集中育苗基地100亩),平浪镇4870.0亩,墨冲镇3022.8亩。(2)租赁现有都匀市小围寨街道马尾村高粱基地厂房进行改造,厂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库容约5000立方米,办公用房改造及装修200平方米。(3)购置高粱播种施肥一体机16台、小型高粱收割机5台、中型高粱收割机6台、飞防无人机4台;购置高粱烘干工段设备1套、包装生产线1条、15米传送带装载机2套、高粱分拣初加工设备1套。(4)租赁现有都匀市小围寨街道办事处包阳村粮油基地厂房进行改造,主要用于轮种油菜收割后,对压榨菜籽进行精炼,厂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库容约5000立方米,租赁厂房后,需对原厂房进行提质改造,购置压榨菜籽精炼制油工段设备1套、灌装包装工段设备1套、地磅1台
  • 范围: 包含都匀市红缨子高粱产业发展项目施工阶段(含竣工验收、结算及移交工作)、相关服务(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以及其他服务(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相关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相关服务: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监理。勘察阶段监理:协助发包人按照勘察规范要求对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等。设计阶段监理:协助发包人组织审核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等。保修阶段监理(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其他服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各专业、外环境、机电设备安装、弱电智能化、配电工程工作的验收等专业工作;所有建设期至质量保修期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等监理服务工作(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

项目详情

贵州驰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都匀市匀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都匀市红缨子高粱产业发展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5年10月17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0120250004SM001001
标段(包)名称: 都匀市红缨子高粱产业发展项目监理(三次)
招标代理: 贵州驰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都匀市匀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分: 87.44分 报价: 1429000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负责人: 张春峰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黔特高201401104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 分: 80.11分 报价: 1436500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负责人: 李守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61015379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 乙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 分: 62.67分 报价: 1447000元
质 量 要 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负责人: 姬世波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51011158
工 期(天): 365 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都匀市匀兴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37827749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驰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796190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 0854-8222156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