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70220230089号地块土石方平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黔南州发布时间:2024-08-30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号地块土石方平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福泉市金山街道
  • 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83362m²,土石方挖方量为273156.85m³,填方量为19646.3m³,外运方量为253510.55m³。项目总投资:1827万元
  • 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全部施工工作和质量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将项目整体移交业主、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项目详情

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的委托,对 52270220230089号地块土石方平场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8月29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0220240004HR001001
标段(包)名称: 52270220230089号地块土石方平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盛城建设有限公司、黔南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90.0分 报价: 设计报价为:按照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设计费用金额(25.84 万元)下浮 68 %;施工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下浮 0.5 %;
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潘礼钢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1201515774
工 期(天): 12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都匀市弘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正弘设计有限公司
总 分: 73.86分 报价: 设计报价下浮:55%,施工报价下浮:0.3%
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韦太恒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02201025713
工 期(天): 12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权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 分: 72.24分 报价: 设计报价为:按照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设计费用金额(25.84 万元)下浮 50%;施工报价为: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配套文件下浮 0.7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并完成本工程
质 量 要 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金学航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7201825379
工 期(天): 12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2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福泉市自然资源储备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1518081702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德信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9802234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福泉市自然资源局
投诉电话: 0854-2222813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