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宝源乡联奉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赤水市发布时间:2024-02-23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赤水市宝源乡联奉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赤水市宝源乡联奉村
  • 规模: 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2.12公里 2.3合同估算价:9699125.56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范围: 2.1建设地点:赤水市宝源乡联奉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河长2.12公里 2.3合同估算价:9699125.56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赤水市宝源乡联奉河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E52038120240000QY001001) 已于 2024-02-22 13:30:00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9627242.31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张会芳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8194339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4.49

第二中标候选人: 鑫鑫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9712313.34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杨惠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1201305435)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91.06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9702999元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270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肖明

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19201907182)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业绩: /

评分结果: 84.77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一、本中标候选人公示中,三家投标人准确工期均为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二、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更正为:1、招标条件:由遵义市水务局以....遵市水审批〔2023〕173号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为/。2、合同估算价:9727159.81元。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02-23 2024-02-28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赤水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13765222976

招标代理机构: 赤水市贵永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88562015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赤水市水务局 (地址 赤水市人民南路 、联系电话 0851-22823443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