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城市整治行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天柱县城市整治行动项目
- 项目地址: 贵州省天柱县城内
- 规模: 1.天柱县城区擎天路、滨河南路、金凤大道、滨河北路、金山路、环城路、环城北路、中山路、迎宾路、中心商业街及各主干道人行道路维修及盲道改造、无障碍通道约10000余平方米,安装阻车石墩及石柱640个。2、天柱县城区擎天路、滨河南路、金凤大道、金山路、环城路、迎宾路沥青道路修补约3700余平方米。3、天柱县城区大花园公厕、金凤广场公厕(2个)、党校门口公厕维修外装约600平方米,更换设施设备40余套。4、天柱县金凤大道三星岩桥梁、天柱汽车站门口桥梁、天柱高速路口桥梁、天柱县第五中学桥梁护栏维修更换热度50型号钢管611米,桥梁挡墙墙面喷漆620平方米。5、天柱县凤山路道路维修(铺沥青)工程约1300平方米。6、天柱县老县委门口道路维修(铺沥青)工程约3000平方米。7、天柱县金凤大道三星岩桥梁、天柱汽车站门口桥梁、天柱高速路口桥梁、天柱县第五中学桥梁、天柱县第六中学桥梁伸缩缝修补工程约69立方。8、天柱县金凤广场金凤维修及灯光亮化维修工程,金凤凰维修打磨喷漆约100m²(打磨1次,喷漆3次),金凤喷泉维修更换水泵抽水系统1套,维修更换景观灯100余盏,更换电线约4000米。9、天柱县城区金山路、金凤广场人行道路绿化树安装树砖及喷洒草种约550平方米。10、天柱县城区擎天路、滨河南路、金凤大道、滨河北路、金山路、环城路、中心市场、中山路、迎宾路、凤山路、中心商业街道路维修病害处理维修工程约800平方米。11、天柱县老水果市场公厕维修改造二类公厕工程内墙约180平方米,外墙约140平方米,增设小便池3个,便坑9个,洗手台4个,管理间1个。12、天柱县水果市场路口、商业街人行道维修翻新工程约4000平方米。13、天柱县环城路花台拆除及人行道板恢复工程开挖约500立方,恢复人行道板约800平方米、安装阻车杆1000米。14、天柱县水东门三岔路口至十字街道路维修铺设沥青混凝土约2065平方米
项目详情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的 E52000020250005ZO001001天柱县城市整治行动项目 已于 2026年01月14日09时3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鸿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83.25分 |
| 投标报价: 4212164.14元 |
| 投标工期: 90天 |
| 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周玉峰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2019202028679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志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51.03分 |
| 投标报价: 4349953.13元 |
| 投标工期: 90天 |
| 质量: 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易昀霈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1830677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煜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49.6分 |
| 投标报价: 4399030.61元 |
| 投标工期: 90天 |
| 质量: 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张斌斌 |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1906762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01月16日 至 2026年01月18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13508551116 |
|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185572930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天柱县 、 18785598690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备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