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滨河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岑巩县发布时间:2024-07-08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岑巩县滨河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水街道滨河路
  • 规模: 1、铺装及硬化工程:铺装1695平方米(含铺设植草砖745平方米)、场地及步道硬化900平方米;2、安装工程:安装路缘石750米、安装绿化栏杆550米;3、管网工程:修建雨污井46座;5、照明工程:安装普通照明32盏;6、绿化工程:绿化修复补植面积11470平方米;7、附属物修缮工程:雨棚改造面积320平方米,公厕及其它附属物改造面积800平方米;8、其它配套设施工程:便民设施15套,座椅60套,分类垃圾桶50组(每组3个),指示牌6套等相关配套设施
  • 范围: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项目详情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52262620240003LX001001岑巩县滨河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24年07月08日13时2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晟世合创建设有限公司、中工黔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设计:15万元;施工:按照《贵州省五部定额》(2016版)和执行五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下浮4%(注:项目主材价格参照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工期说明: 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120
项目负责人: 沈成军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5171890641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审得分:84.24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地标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设计:15万元;施工:按照《贵州省五部定额》(2016版)和执行五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下浮4%(注:项目主材价格参照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工期说明: 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120
项目负责人: 王小骏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1901278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审得分:65.68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靖工程有限公司、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设计:15万元;施工:按照《贵州省五部定额》(2016版)和执行五部定额相关配套文件计价下浮4%(注:项目主材价格参照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工期说明: 12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质量: (1)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服务期(工期): 120
项目负责人: 王少华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442016201905024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审得分:59.34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7月09日 2024年07月11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岑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18885510399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85549179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 岑巩县 0855-3579581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