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滑坡、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纳郎不稳定斜坡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惠水县发布时间:2024-05-10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惠水县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滑坡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纳郎不稳定斜坡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及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
  • 规模: 滑坡隐患修建抗滑桩。惠水县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滑坡:在滑坡前缘坡脚修建抗滑桩,抗滑桩分布长达50m,对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滑坡实地勘查,该隐患点的覆土较厚,抗滑桩初步估计深度12m,每根抗滑桩间距5m,故本项目建设抗滑桩9根,抗滑桩长度98m,每根抗滑桩截面积1.2*1.5m,桩身砼C30,钢筋:桩身主筋采用直径25mmHRB400级螺纹钢,构造筋采用直径16HRB400级螺纹钢,箍筋采用直径10mmHRB400级螺纹钢。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不稳定斜坡:在不稳定斜坡中部修建抗滑桩,抗滑桩分布长达100m,对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不稳定斜坡实地勘查,该隐患点的覆土较厚,抗滑桩初步估计深度15m,每根抗滑桩间距5m,故本项目建设抗滑桩21根,抗滑桩长度315m,每根抗滑桩截面积1.2*1.5m,桩身砼C30,钢筋:桩身主筋采用直径25mmHRB400级螺纹钢,构造筋采用直径16HRB400级螺纹钢,箍筋采用直径10mmHRB400级螺纹钢
  • 范围: 1)勘查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的勘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量、钻探、取样、检测实验、前期野外调查等详勘工作并编制详细勘查报告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协助招标人将详细勘查报告与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至行业 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期、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勘查设计现场服务。(2)施工内容:本项目经评审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工作,竣工验收移交

项目详情

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惠水县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滑坡、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纳郎不稳定斜坡综合治理项目 进行招标,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E522731202400022I001001
标段(包)名称: 惠水县第二中学精致楼东侧滑坡、王佑镇冉告村纳郎组纳郎不稳定斜坡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代理: 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水县分中心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有色地质遵义勘测院
总 分: 90.66分 报价: 勘查设计费优惠下浮5.00%;施工以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优惠下浮0.00%
质 量 要 求: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勘查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石毅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9202021851
工 期(天): 15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一O六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总 分: 77.77分 报价: (1)勘查设计费优惠下浮 5 %,(2)施工以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优惠下浮 0 %的投标价格
质 量 要 求: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勘查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蔡希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4201522183
工 期(天): 15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总 分: 76.63分 报价: (1)勘查设计费优惠下浮5%,(2)施工以最终结算审定金额优惠下浮0%
质 量 要 求: 勘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勘查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负责人: 罗玮潇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贵2522015201708769
工 期(天): 150 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2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惠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319524600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7891030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诉电话: 0854-6229898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