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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镇远县教育局
的
E52262520250004SD001001镇远县蕉溪镇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于
2025年10月27日09时10分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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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古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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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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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91.6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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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工程设计费:458000.00元,(2)工程施工费:26683100.00 元,(3)工程承包总价=设计报价+施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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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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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达到招标人和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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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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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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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120141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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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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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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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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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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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81.9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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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报价为:467100.00元。(2)施工部分报价为: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定额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下浮 2 %,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审计结算价(含教学设施设备采购)不超过26683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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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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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达到招标人和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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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雷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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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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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2320243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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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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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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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乾工程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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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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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81.7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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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投标报价为:467100.00元。(2)施工部分投标报价为: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定额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2016 版)、《贵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下浮 2 %,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审计结算价(含教学设施设备采购)不超过26683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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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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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1)、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达到招标人和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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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张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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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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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720180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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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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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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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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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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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镇远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1838671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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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黔东南州广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1951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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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镇远县舞阳镇平冒街唐家湾
、
0855-5722455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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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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